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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听说独生子女证有补助的是吗 发布时间: 2015-01-23 16:56:35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84年出生的,父母就我一个孩子,现在老了还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听说独生子女证有补助的是吗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咨询问题,现我局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该父妇现在还活着的,不管年龄多大均可以办理。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没有补助,但有奖励。奖励种类有以下几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增发退休金,增加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以及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5%。
二、第二十条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三、《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第一条的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144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个男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000元。
2、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发放奖励金2000元。
五、按照《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如下:
1、农村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因意外伤残经设区的市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给予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救助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救助金,直至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
3、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给予每人每月发放奖励扶助金60元,申报程序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规定办理。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负担。奖扶对象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凭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21日